【政策问答】《鹤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10:53来源:鹤壁市财政局浏览次数:

一、为什么要出台《鹤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基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深入实施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优化鹤壁市创新创业生态,探索创新创业投入新机制,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创业投资的决策部署,拟设立鹤壁天使投资基金。为规范鹤壁天使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鹤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

三、鹤壁天使投资基金的运作原则和支持方向是什么?

天使投资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创新、风险容忍、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投资运作,重点支持符合鹤壁产业发展战略的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

四、鹤壁天使投资基金的总规模如何?资金来源有哪些?

天使投资基金的总规模为5亿元,采用有限合伙制设立。资金主要来源于市、县区政府或国有企业出资和社会募集资金。

五、申请企业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企业符合《办法》第九条明确的条件即可提出投资申请,即“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独立企业法人;净资产为正且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的2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研发的经费占销售额10%以上;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在投资协议中承诺获得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后、天使投资基金未退出前将企业迁出鹤壁市的,自愿承担回购天使投资基金股权等相关违约责任”。

符合第九条规定且满足第十条规定的科技型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即“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独立创办或合作设立的科技型企业,且入股公司的股份一般不低于20%;以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优秀项目为载体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大学生创业设立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发起人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创新商业模式的个人;其他优秀科技型企业”。

六、鹤壁天使投资基金采用什么样的投资方式?

鹤壁天使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为对目标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七、鹤壁天使投资基金的投资限额及比例如何规定?

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市基金投资审批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提高至1000万元。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股本的30%,且不得成为单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重点支持项目经市基金投资审批专班研究同意后可突破上述限制。实际出资不先于社会资本到位,项目企业核心团队的现金出资金额不低于项目企业现金出资总额的10%(直接或间接)。

八、鹤壁天使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是什么?

鹤壁天使投资基金按照项目申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投资决策、决策审批、方案实施、投后管理等环节进行办理。其中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给予行业指导与支持。

九、鹤壁天使投资基金的投资如何退出?

天使投资基金未进入退出期时,创业团队资金宽裕且有回购股权意向的,鼓励支持创业团队回购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天使投资基金进入退出期后,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可以通过上市、协议转让(含回购)及清算等途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