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鹤壁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24〕6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做好2025年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市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市共抽取约2.6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2025年鹤壁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机构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县区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相应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二)坚持依法调查。要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强化经费保障。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除上级拨付经费外,由市、县(区)级政府按财政体制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